2016年2月5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》,公告取消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,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信息报送、法律意见书、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。自公告发布以来,希格玛律师事务所顺应客户需求,组建了以马睿律师为首的私募专业金融律师团队,为客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业务方面的高效、优质服务,并对客户在私募基金的设立和管理方面给予专业指导和设计。
截至2016年12月底,本所律师团队在勤勉、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陕西秦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德丰嘉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长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方正财富(深圳)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逸士资本投资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、上海竹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陕西大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前海乾元资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公司出具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》以及《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》,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严格审核,帮助客户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、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等相关工作,并为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
本所在2016年度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领域取得的显著成绩,离不开客户的信任与鼓励,希格玛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团队会不断充实专业知识、提高工作效率、优化服务方式,争取在2017年取得新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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